關於自由的解釋權
聽過這首歌嗎?「讓我去那花花世 界,給我蓋上大紅章。一九九七 快些到吧! 八佰伴究竟是甚麼樣; 一 九九七快些到吧! 我就可以去HONG KONG⋯⋯;一九九七快些到吧!和他 去看午夜場。」 一九九二年,當時才二十三歲的中 國女歌手艾敬唱出這歌。五年後香港就要 回歸了,去香港、逛百貨、看電影,這是 來自社會主義中國的青春女孩,對於「自 由」兩個字的浪漫想像。 關注香港,當然是因為最近兩周轟 轟烈烈的「反送中」遊行。如果主辦單位 香港民陣所宣稱的數字正確,那麼在六月 十六日這天,有超過四分之一的香港居民 選擇走上街頭。說到底,他們是要守住一 條司法獨立的底線;而既然法律是自由的 框架,那麼,港人守護的,也是關於自由 的解釋權。 《逃犯條例》的修訂暫緩了,不過, 在這樁差點「鯨吞」香港自由的修法前, 這些年來一點一滴的「蠶食」早已上演。 這部分,在每半年由英國外交事務部發布 的「香港報告」中,可以鮮明感受。 我們爬梳了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以 來的四十四份「香港報告」,大概是從二 ○一六年起,報告裡對於香港情勢的字 眼愈來愈悲觀。一六年:「呼籲港府確保 基本人權與自由」。一七年:「我們對言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