算不清楚的能源帳
上次, 商周編輯處出現激烈,且難有共識的辯論是在二○一四年,ECFA太陽花事件發生時。 七年後,台灣的能源轉型問題,讓大家又相約在執行長室裡「論劍」。 一開始,總主筆國禎要大家表態:「你們說要非核家園,那個核是指什麼核?是核四,還是未來會改善的核能技術,如果你願意相信,人類的文明會不斷進步,那再進入辯論。」 大家雖然先同意:核能技術仍會進化,無須現在就否定可能,但衝突仍然展開: 一方論述是:「核電一旦出事,就是災難,而且,我們憑什麼把核廢料留給下一代,或是弱勢國家?這是商周相信的價值?」 「那住在煤礦附近或因肺腺癌而去世的人,就該死嗎?這些人就不算犧牲者嗎?」另一方的人反駁。 一度,副總主筆少強以經濟學視角去討論:「你多一個選擇(核電)比少一個選擇好,啟用之後你可以備而不用。」 結果,又啟了另一個戰局:「你算過做這個選擇的機會成本嗎?」 「每個選擇都有代價,當初日本因為三一一地震把核電廠關掉,大量進口天然氣使貿易赤字飆高,結果造成貿易逆差,二○一三年更達十一.五兆日圓⋯⋯。」 「那你告訴我,倘若核廢料造成蘭嶼廢島,這個成本怎麼算?」…